学校举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培训

时间:2016年07月13日信息来源:昆医新闻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7月6日,学校在学术交流中心第一报告厅举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培训,邀请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主任赵启荣作题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辅导报告。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全校纪检监察审计专兼职干部、学校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支部委员共2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袁斌主持。

赵启荣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正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个层面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了深入而具体的指导。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是2015年9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考察调研时明确提出,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更是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赵启荣在辅导中指出,正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在回顾党的发展历史中深入思考,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理解,要从标本兼治的角度进行领悟,要从党的一贯的方针政策进行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既管重点,又管全面,既清存量,又阻增量,既严治标,又善治本。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在要求,又要深刻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在要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带来执纪理念的转变、执纪方式的转变、执纪效果的转变。要防止对执纪工作的误判、误解、误读。实践中要注意结合实际、灵活运用,还要创新发展,不能固化僵化。

袁斌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辅导着眼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着力阐明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的背景、逻辑发展、科学内涵以及在高校、医院的实践形势,对高校各级党的组织如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从严治党有了更清楚的认识。袁斌认为,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对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把握和实践“四种形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特别是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袁斌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主体责任要把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党委书记要为党负责,为当地政治生态负责,为干部健康成长负责,今天的培训就是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

会后,学校在学术交流中心302会议室举办了践行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座谈研讨会。全校纪检监察审计专兼职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校纪委书记张俊主持。

张俊在会上指出,此次“四种形态”辅导培训及研讨座谈会将为学校出台践行“四种形态”的相关实施意见或办法打下良好基础。张俊对如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在全校监督工作中把握好、理解好、践行好“四种形态”;二是要求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四种形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仅要学习好,还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三是要把握好“四种形态”的政策,在真心、真诚的基础上,以抓早抓小为核心,将各项具体工作落细、落实。

与会的校纪委委员、直属附属医院纪委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了专题发言,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参会人员也作了发言。



(作者:佚名 编辑:昆明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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