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被评为云南省示范单位

时间:2013年11月05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2013年10月30日下午,玉溪师范学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审会在我校档案馆召开,市档案局马增福率评审组专家6人、学校领导陈龙副校长、我校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由市档案局副局长杨长利主持。我校副校长陈龙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对评审组各位领导、专家来我校检查指导档案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变化以及所取得的成绩。业务科长孙康燕按照《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审标准》,从学校概况、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组织工作制度、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用房及设施设备等六个方面对我校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建设情况作了详实的汇报。专家组按照听汇报、到库房查档案实体、看支撑材料、质询有关问题、综合评议等程序进行考评,对我校档案工作各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和评审,并形成一致评审意见。
  档案局业务科长龙跃红代表评审组宣布了评审意见,评审组认为,玉溪师院的档案工作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工作扎实,设施设备到位,开发利用成效显著,实物档案、名人档案、照片档案的收集、利用很有特色,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以总评98.5的高分达到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级标准,成为“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档案局马增福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建设成就。并向我校颁发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级单位牌匾,副校长陈龙代表学校接受牌匾。
  考评反馈会议结束时,陈副校长代表学校对省档案局、省教育厅领导和专家们对我校档案工作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学校将认真落实评审组提出的意见,继续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信息化处理进程,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强档案信息的编研与开发利用。学校将以《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审标准》的推行为契机,以更高的水平、更新的手段,积极践行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的档案服务。

(作者:佚名 编辑:玉溪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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