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08月27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扎实做好我省近期学生资助工作,切实把教育公平政策落实到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落实政策的措施,确保2014年新生顺利入学1.畅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

各高校必须在迎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服务台,完善各项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按时入学。对已录取而未报到的学生,要将国家有关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个学生及其家庭,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不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而失学,同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2.开通资助工作热线,加强监督

各高校要及时开通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同时做好电话的解答处理记录。(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热线电话0871—65176919、65155013)(我院咨询热线:陈老师:13668781801)

3.按时报送2014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情况有关材料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情况有关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75号,见附件1)要求,各高校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的整体情况总结和填报《2014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相关总结及统计表报送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认真做好各项奖助学金的相关认定和评审工作

1.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在秋季学期开学后,各高校要及时开展新生的认定、老生认定的确认和异动工作,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通过《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系统》上报2014届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

2.做好本专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高校要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的要求,做好以上四项奖项的评审工作,并于2014年10月21日前,将以上四项奖项的申报材料(汇总表需报送电子版)及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高校要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将获得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电子版)及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4年10月21日前报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材料报送工作

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70号,见附件5)的要求,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生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1)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精神,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2014年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校有合作银行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园地贷款。

(2)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财〔2013〕369号),请有关高校认真做好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的申报材料及总结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各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要认真核对贷款学生信息,在系统中录入回执,协助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应贷尽贷”目标的实现。

6.做好我省地震灾区学生的学费减免等工作

各高校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想方设法竭力做好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永善县、会泽县等地震灾区受灾家庭学生的报到、入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工作。

高校研究生奖学金联系人:张誉 

联系电话 :0871-65155013

高校本专生奖助学金联系人:焦正国 

联系电话 :0871-65176919

传真:0871-65176919

邮箱:5103140@163.com

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联系人:何政钰

联系电话 :0871-65155013

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联系人:胡延俊

联系电话:0871-65176919 

电子邮箱:huyanjun456@126.com

所有邮寄材料请写明收件人姓名。

邮寄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08室

邮编:650223。

  

 

                                                                                              云南省教育厅

                                                                                              2014年8月20日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商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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