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20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部门:

2021年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经费

1、教师类项目: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为2.0万元/项;

          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为1.0万元/项。

2、研究生类项目: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为1.0万元/项;

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为0.5万元/项。

二、申报名额

本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采取“限额上报、学校评审推荐、教育厅备案立项”的方式。我校拟资助教师类项目30项,研究生类项目20项。

三、申报条件

1、教师类项目

(1)申报者为我校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在编人员,副高级职称立项项目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数的40%;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

(3)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4)预期成果可以量化,成果以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产品等为主。

2、研究生类项目

(1)硕士研究生申请研究生项目原则上申请人为在读一、二年级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为在读一、二、三年级在校博士研究生;

(2)导师审核并同意推荐;

(3)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本人毕业时间;

(4)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在读期间,同一研究生主持人上仅资助一次;

(5)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6)预期成果可量化,预期成果必须要有综合研究报告和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我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4) 已获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2项以上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6)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四、申报方式

申请者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类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

五、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课题有关的论文、著作,以及申报成果奖励,进行成果鉴定等,教育厅项目均应标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是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将不予认可。

六、我校申报时间要求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0年9月27日上午11点以前将本单位教师及研究生的申请材料收齐,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处(致远楼106室)。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完善相应签字/盖章;《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871-65103014       电子邮箱:yncdkyc@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11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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