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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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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层次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由教育部表彰奖励。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和条件见附件1。

三、推荐原则

(一)请各部门坚持标准,民主评选,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把思想政治关,公正推荐,严格甄选,优中选优,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其他事项

(一)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优中选优的方式推荐,我校推荐候选人为1名参加省遴选。省教育厅研究推荐2名候选人上报教育部。

(二) 请严格按照《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附件3)和《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附件4)所要求的内容报送推荐料。

(三) 请于2021年6月1日(星期二)17:00前将《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报,个人照片电子版等材料一并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楼311-1室)。

(四)根据材料情况上报学校研究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92493

电子邮件:308943534@qq.com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 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4. 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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