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关于申报教育部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近日接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现启动我校2020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学校将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我校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在读港澳台侨本科生、研究生。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
1.本科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2.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3.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三、申报流程
1.申请者按要求提交报送材料,由我校对外合作交流处组织专家评审。
2.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学生名单并公示。
3.公示结束后,由我校对外合作交流处提交上级部门审核。
四、申报材料
1. 台湾学生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简体中文电脑填写,打印后签字,提交扫描件)。
2. 申报学生2020学年学习成绩单(需学院老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扫描件)。
3. 申报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实习证明、志愿者活动证明等其他相关辅助文件(需学院老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4. 学院推荐函。
五、截止时间
请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交至对外合作交流处办公室(致远楼307室),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致斐,联系电话:65177646。
云南财经大学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