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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获评省级节水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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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水利厅近日下发通知,我校达到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获评“省级节水型单位”称号,标志着我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再上新台阶。


长期以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以及新时期治水、节水方针为指导,高度重视并扎实稳步推进校园用水、节水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指挥,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指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按照《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履行用水节水主体责任,将绿色、节约、环保的理念融入日常管理服务。一是坚持做好节水宣传教育,除日常宣传教育外,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和服务保障企业、责任人自觉增强节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二是在全校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节水器具,更换学校内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三是加大节水技改,建成一座日处量为800m³污水处理站,积极按照国家规范建成中水处理系统,在校园绿化、保洁领域充分使用中水,加大水循环利用,提高了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四是定期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厘清单位供水、用水、水计量情况及供水管网分布情况,完善用水计量仪表和器具;五是加强日常巡查、检修,工作人员每天对全校的用水情况进行巡检,一旦发现跑、冒、滴、漏现象,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及时排解用水隐患,最大程度降低水资源浪费现象。

获评“省级节水型单位”称号,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的鞭策。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动员全校广大师生参与到“厉行节约、低碳环保”的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扎实推进美丽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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